(一)、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三)、对本市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四)、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五)、反映市民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和诉求;
(六)、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重要社情民意;
(七)、需要通过反映的其他相关重要情况和问题。
10、您所咨询和反映的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反映后按规定没有进行答复和处理的可以选择给领导写信进行反映。
注:凡没有留下或留下的不是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来信不予受理。您成功提交信件后,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查询信件的反馈情况;重复提交的来信,只受理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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